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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告訴是口頭或寄信。 至少就是讓「我」明確的知道了。 而不是po版給大家說明,要我一定有「看到」。 或者至少說個看到的話請推文, 也比較可以確定掌握到底對方看到沒。 但認知不同,所以吵也沒用。 反正你們認為我錯怪你們了, 那就當作是我錯怪你們吧。 我現在知道,對你們來說, 說過等於po過版了。 不管別人有沒有看到, 總之你們說過了。 以後會注意。
Life of samuiyuk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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