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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跟老師在e-mail裡爭論了一下,
但是結論就是老師還是很強硬。
哼哼,決定明天去通識中心理論。

來個po在BBS版上的報怨文:

跟老師詢問到的評分標準如下:

1.期末繳交報告50%
(1)以20題任選一題----->25分
(2)期末暢所欲言(嚴禁奉承阿諛諂媚之言詞)---->25分
2.課堂作業25%---->25分
3.臨時問答與實作25%-----25分
---->以上合計100分

但是呢~
老師在最開始上課的時候發的講義中
第一項只有寫50%並沒有寫下面二項的百分比
所以我耍笨以為期末暢所欲言是指在課堂上聊天
但是雅筑有交這個部份所以他五十分我25分

又但是呢...
我經濟系的朋友詩淇他也跟我一樣以為第二項是課堂發言
所以他也沒有交第二項暢所欲言給老師
但是老師對他有印象而且最後一堂課他有去所以他八十幾分

然後第二項課堂作業
老師每次上課都說是"加分題"
所謂的加分題不就是不算入課堂成績嗎一一|||
至少我跟雅筑是這樣解讀的啦~

所以雅筑一次都沒交過
而我有在最開始的時候交過一次

但是呢~
老師他回信說他那邊並沒有我交過去的的存檔
因此他認定我沒有交= ="

這下可好了
我當初是用oz直接寫信
然後當初空間不夠我又把很多信都刪了
所以我找不到我這邊的寄件備份沒辦法證明我有繳
能夠證明的只有當初跟廖偉豐聊天的時候說過那題加分題的答案了吧
但是一點都沒辦法存證一一||||||||||

最後第三項評分標準
班代幫老師寄的公開信中解讀為:
「臨時問答與實做部分,上課時摸看看抓到的動植物或其他東西,
這部份比較算是課堂上互動的分數,要有來上課及互動。」

那很好啊~
我跟雅筑雖然有翹課
但是至少都還是有去上過一些課啊

抓螃蟹啊抓水母啊猛禽調查啊
還有爬那個鬼山啊溯溪啊還有照片可以證明咧

那老師又怎麼解讀這段呢?

老師回信說:
「本學期上課的第一天,我就有說明:上課一概不點名,只看隨堂報告與隨堂問答
及期末報告.我不想認識各位,這樣才不會把臉孔跟姓名連結,影響評分!
除了班代臉孔跟姓名可以連結之外,其他同學我都做到了!」

那很好咩~
老師你告訴我如果你不記得任何人的話
你是怎麼評這個成績的呢?
我不相信我這個部份的25%會通通沒有拿到!!!!!!!!!!

就算要死也要讓我死的明明白白
該給我多少分就給我多少分啊

不是說你認定我沒去上課沒繳作業就可以直接給我0分

--
補個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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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Samuiyuki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